为进一步推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深入开展,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促进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的规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将协助会员企业完成“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申报工作,协会愿意为会员企业提供推荐信,促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2013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营业满一年;
(二)有专门的合同管理制度;
(三)能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
(四)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
(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公示。
二、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加盖公章的企业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四)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需提交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活动安排
(一)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接受企业网上申请,2014年3月15日截止。申请公示的企业登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在网上填报企业公示申请,并下载打印《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相关的书式材料。参加连续年度公示申请的企业需附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二)省属企业在网上提出申请后,须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给受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核查推荐,符合公示条件的,由行业协会(商会)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推荐企业名单及一份申请书连同其他材料送至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于2014年6月1日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在“守重公示系统”上统一公示。连续公示的企业,由工商局在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原件上加盖年度公示印章;新公示的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制作牌匾,工本费用由企业自理,不另收取其他费用。
(四)通过年度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本企业上半年的合同签约履约数据录入“守重公示系统”;逾期未录入数据的,取消次年度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企业关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及“守重公示系统”上公告的通知和最新消息,今后有关“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将通过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另发信函通知。
(二)请申请企业通过“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登录“守重公示系统”,网址: www.gdgs.gov.cn。
(三)申请企业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者,工商局将撤销其称号,并在媒体曝光。
五、联系人
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联系人:潘珊珊,电话:020-38483951,传真:020-38483953
手机:15899974229,邮箱: gdchain1996@126.com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人:舒琳,电话:020-85587192,传真:020-85587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