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商务部和东盟国家共同主办的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将于2010年10月20-24日在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届博览会是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期建成、中国与东盟产品相互实现贸易零关税的背景下举办的,依托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广阔市场和便利化政策,将推动广东与东盟国家在货物贸易、投资合作和服务贸易等领域合作的快速发展。
为充分利用博览会搭建的交易平台,不断扩大对东盟的贸易投资合作,为我省企业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济发展创造机会,根据商务部的要求,我委将继续组织广东省流通企业代表团参加博览会,具体工作委托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与东盟战略合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抢抓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的历史性机遇,进一步加强我省与东盟等国际经济区域和新兴市场多层次、多方式、多领域的合作,加快我省经济国际化进程,构建开放的多元化国际合作新格局。通过组团参加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扩大我省零售批发业、餐饮业、进出口贸易等商贸流通企业与东盟国家相关企业的交流,了解东盟国家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探索通过东盟拓展广货国际市场的有效途径,寻找适合广东市场消费的新产品,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不断提高的生活需要,提升我省与东盟的经贸合作水平。
二、组织机构
团长:戚真理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巡视员
副团长:陈夫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商贸服务业处处长
孙洪 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会长
秘书长:阮富友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商贸服务业处副处长
副秘书长:陈秀霞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商贸服务业处副调研员
汤涓 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副会长
三、组团要求
各地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重点发动当地流通龙头企业,零售和批发企业,进出口企业,各级经贸部门和流通行业协会等单位有关人员参会。
(一)广州、深圳各组织15家企业;
(二)佛山、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肇庆、湛江等八市各组织10家企业;
(三)汕头、潮州、揭阳、汕尾、韶关、清远、河源、梅州、云浮、阳江、茂名等十一市各组织5家企业;
(四)省广业、广弘、广晟、商业、物资、外贸、丝绸、交通和风险投资集团分别派分管流通工作的有关人员和组织5家相关二级企业人员参会。
四、相关事项
(一)请各市和省属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并请于8月25日前将联络员名单(附件3),9月10日前将参会报名回执(附件4)传真到广东流通企业代表团秘书处。
(二)参会人员费用自理。若符合专业观众条件,经申请批准后可获住宿或交通补贴(要求8月28日前提出申请,见附件5)。
(三)具体出发时间、活动安排、报到宾馆、食宿费用等另行通知。(机票和商务考察可自行安排或委托秘书处协助安排)
联系人:汤赟懿,王万成,汤涓
办公电话:020-87590551,38483951,38483952
手机:15918829477,13535308117, 13825182088
传真:020-38483953 电子邮箱:gdchain1996@126.com
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
二○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