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单位:
为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强食品流通行业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消费安全,2006年月12月商务部办公厅颁发了商运字[2006]122号“关于印发《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超市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中的专职管理人员,应通过商务部和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2007年1月商务部颁布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要求各大型超市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一年度为标准)以上的企业总部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形成一个完整而有效的食品安全监控体系,负责本公司内部的自身管理和对食品供应商的质量监控。收银线内的经营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卖场)门店应配备至少一名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违反者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广州蓝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属下单位)作为广东省“安全与卫生证书”课程培训单位,积极响应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 将于6月8号在广州大厦举办《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暨超市食品安全基础培训认证》座谈会。届时邀请各会员单位免费参加。
会议内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暨超市食品安全基础培训认证》
时 间:2007年6月8日 星期五 13:30~16:30
地 点: 广州大厦(广州市北京路374号)
联系人:麦小姐、蔡小姐;电话:020-38483497,38483479;传真:020-38483479
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
广州蓝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