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召开广东省地方标准《婴童用品零售店管理规范》审定会,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广东省轻工业协会、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市世纪宝贝孕婴用品有限公司、中山市小天地孕婴童有限公司等单位应邀参加会议组成专家组,原则上一致同意《婴童用品零售店管理规范》通过评审工作。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樊飞飞应邀参加。
广东省孕婴童协会会长陈新华代表《规范》编制组从婴童用品零售店管理规范的编制必要性、目的和意义,以及主要工作过程、编制原则、编制依据和主要内容进行了汇报。据介绍,婴童行业被社会公认为最朝阳和繁荣的行业之一,全省婴童用品零售店近年来如雨后春笋发展起来,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大大小小婴童用品零售店超过4000家,其中具有一定营业规模的2000家,以婴童用品为主进行陈列和销售,包括婴幼儿食品、服饰、玩具等。
陈新华指出,婴童用品零售店管理水平层次不齐,店员缺乏规范培训,部分零售店营业环境存在脏乱差,非常有必要制定相关的婴童用品零售店的管理规范标准,有效的引导店铺规范管理。据介绍,此次《规范》编制由省孕婴童用品协会联合省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广东爱婴岛儿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亲子坊妇婴用皮有限公司、河源市贝贝家园百货商行等机构共同起草,先后征询了婴童用品零售商、行业协会、高等院校、标准化研究机构、地方质监局等近百家单位反馈意见。
樊飞飞指出,国内在零售店的管理规范可借鉴的省级以上规范不多,此次《规范》的编制在婴童用品零售领域来看是首创。希望《规范》的编制以及未来的业界的推广和贯彻将为其他零售业态或服务型门店的管理提供借鉴,对于推动店铺规范具有示范效应。
针对《规范》评审稿,樊飞飞建议,一是将“零售店”和“婴童用品”的术语定义进行合并,在全国率先探索性的给出“婴童用品零售店”的定义;二是参考《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与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范相关术语和条款;三是以店铺管理为核心,强化店铺的商品管理、店员管理、顾客服务、信息管理等规范内容,减少店铺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