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省商标发展战略的实施,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培育自主品牌,提高核心竞争力。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近日根据企业需求,并按照《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积极地向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推荐具有很强品牌意识的企业并出具推荐函,推荐企业申报“广东省著名商标”。协会相信推动会员单位中的连锁经营企业积极申报“广东省著名商标”也是提高广东省产业国际竞争力,加快广东省产业从“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转变,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的重要举措。
截至2013年9月18日,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为广东大地通讯连锁服务有限公司、广东骏和通信设备连锁销售有限公司、东莞蒙自源饮食有限公司、广州市千千氏工艺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巴罗克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等会员单位出具推荐函,同意上述企业申报“广东省著名商标”。
截至2013年9月18日,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已成功申报“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有: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中域电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骏丰频谱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益华百货有限公司、广东宏杰内衣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百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东莞市圣旗路时装有限公司、中山市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加快,在更加开放的环境下进行经济建设,进一步强化竞争意识和品牌意识,从而对企业申请“广东省著名商标”的要求要越来越高。企业申请“广东省著名商标”的条件如下:
1、该商标为国内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人住所在本省境内;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3、使用该商标商品近三年来的销售额、利税或者出口创汇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中领先;
4、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程度,并能注重对该商标的广告宣传;
5、出口商品的商标应当在主要出口国(地区)注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较大或者销售地区广泛;
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或者国内外先进标准,有明确的修理、更换、退货方式,消费者投诉率低;
7、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具有较强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8、未发生过其他违反商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