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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全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用卡习惯的形成,单用途预付卡在国内发展势头迅猛。据估算2011年全国发行量就达1.6万亿元。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也存在监管不严、公款消费和收卡受贿等问题。为此商务部在2011年11月23日发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2年9月27日发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于201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宣传和贯彻落实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部署和推进广东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监管工作,11月16日上午,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广州召开全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会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巡视员戚真理出席了会议并作讲话。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张小琳秘书长出席了本次会议,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广州友谊集团、广百股份、广州酒家集团等金融机构及发卡企业均派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言。
    戚真理在会议上表示,根据商务部的统计,2011年我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销售规模近1.7万亿元,结算金额近1.3万亿元;全国283个地级以上城市的大型商场都发行过该卡。目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已成为我国继信用卡之后的第二大信用支付工具,是单位发放职工福利、居民小额支付、商业企业推动销售的重要手段。而我国在发卡管理的方面一直存在着缺失,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5号),明确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概念,并对各种预付卡的面值、有效期等做了初步的界定,随着《办法》的颁布实施,广东省经信委将从保障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贯彻落实《办法》,增强责任意识,在规范单用途卡使用、维护消费者权益、防范资金风险等方面的加大管理力度,尽快出台相关标准;同时省经信委意识到由于发行企业的性质有可能不同,必须要联手工商等几个政府部门共同配合执行,并简化行政程序,将部分业务流程下放到地方部门甚至是网上大厅办理,加快对发卡企业、机构的备案、审批效率,提高对单用途卡市场的监管能力。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郑文渊在会议上对《办法》中大众比较关心的条款,如单用途卡的购卡章程和协议、记名卡与不记名卡的各种区别、单张卡面值的限额、预付卡的有效期、卡内余额的处理、退换卡的相关规定等等都作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并回答了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管理,是国务院赋予商务部门的新职能,《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商务部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将会一如既往地支持政府部门的工作,积极宣传政府政策,努力做好企业与政府之间沟通的桥梁,为营造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社会氛围做贡献。
 
链接:
    何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本《办法》所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省经信委主管领导在会议上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