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深圳市商务局印发《深圳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行动计划(2019-2021年)》,提出坚持消费升级与产业提质一体谋划、市场优势与时尚特质一体发掘、供给创新与需求创造一体推进、区域协同与要素联动一体统筹,加快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动深圳消费供给体系、需求结构、发展环境实现全面提升,力争到2021年,全市消费贡献度、业态创新度、品牌集聚度、时尚引领度、环境美誉度迈上新台阶,基本建成立足华南、面向全国、辐射全球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计划》提出,着力实施“十大行动”,将深圳建设为消费创新的“全球重镇”、国际品牌的“重要驻地”、中国制造的“世界橱窗”、引领潮流的“时尚之都”,行动包括:国际化核心商圈创建行动、高端商业中心创建行动、特色商街创建行动、口岸商业带建设行动、消费供给提质行动、消费业态创新行动、夜间经济繁荣行动、消费促进推广行动、国际化消费环境营造行动、消费改革攻坚行动。
深圳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行动计划
(2019-2021年)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升级的部署,加快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壮大消费新动能,构筑新时代深圳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消费升级与产业提质一体谋划、市场优势与时尚特质一体发掘、供给创新与需求创造一体推进、区域协同与要素联动一体统筹,着力实施“十大行动”,加快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动深圳消费供给体系、需求结构、发展环境实现全面提升。力争到2021年,全市消费贡献度、业态创新度、品牌集聚度、时尚引领度、环境美誉度迈上新台阶,基本建成立足华南、面向全国、辐射全球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消费创新的“全球重镇”。平台商业、智慧零售、跨界消费等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打造一批智慧商圈、高品位步行街、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和高端消费集聚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00亿元以上,成为全球消费创新版图的重要一极。
——国际品牌的“重要驻地”。国际消费资源要素集聚力进一步增强,打造3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核心商圈、4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端商圈、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特色商业街区,成为国际品牌进入中国市场的重要目的地。
——中国制造的“世界橱窗”。国内一大批知名企业品牌、商品品牌和服务品牌在深圳设立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品牌首店、旗舰店,成为向国际社会全面展示中国制造品牌、质量、标准、信誉的重要窗口。
——引领潮流的“时尚之都”。深圳消费电子、服装、珠宝、钟表、眼镜等时尚优势产业加快发展,“设计之都”“时尚之都”影响力显著提升,成为创意迸发、名牌汇聚、引领潮流的全球时尚消费高地。
二、重点行动
(一)国际化核心商圈创建行动
1.罗湖核心商业区。沿布吉河岸新型消费发展轴构建“一河六圈”消费格局。加快蔡屋围片区城市更新,建设一批国际级的商业地标。推进东门商圈升级改造,融合深圳历史、文化底蕴和新兴商业,创建国家级高品位步行街。在人民南商圈集聚医疗美容、生命健康领域高端机构,大力发展健康消费、美丽消费。规划建设绿道-廊道-河道-步道无缝衔接的慢行消费径,推动各大商圈互联互通。(罗湖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配合)
2.福田中心商业区。结合广深港轨道交通枢纽站、天元商业中心建设,合理规划开发地下空间。加快建设福田“中轴云廊”,实现沿线各商业区互联。实施交通及空间环境提升、景观照明提升、市容环境“净美优”“诗书礼乐”等行动,加强文化设施与周边商圈的联动,提升对高端商业要素的磁吸能力。(福田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配合)
3.后海湾超级商业区。结合后海超级总部基地建设,推动后海中心商业区、欢乐海岸、深圳湾万象城等重点商业空间有机衔接。强化商业与文化、旅游、休闲互动,规划布局一批新文化地标,提升商圈文化活力与滨海品味。(南山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配合)
(二)高端商业中心创建行动
4.龙岗东部商业中心。加快东部超级CBD规划建设,围绕“三馆一城”和世贸中心、万科广场、珠江广场等重点区域引导品牌集聚,打造面向深圳东部、辐射周边城市的综合商业中心。(龙岗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配合)
5.宝安中心区商业中心。在国际会展中心、国际艺展中心建设中融入高端商业元素,挖掘高净值人群消费潜力。积极开发滨海休闲、旅游观光项目,加快推动滨海文化公园项目建设,打造集“滨海+文化+休闲+购物”于一体的黄金商旅乐购海岸线。(宝安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配合)
6.深圳北站商业中心。强化龙华商业区与北站商务区的资源互通、协同联动,构建以地铁4号线为轴,串联北站、红山、龙华等三大商圈的“一带三圈”商业发展布局,打破各商圈独立发展、同质化发展的旧格局,引导其主题化、特色化发展,形成协同互补、共生多赢的崭新格局。(龙华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配合)
7.粤东沿海经济带新消费中心。围绕深汕特别合作区沿海综合发展带、滨水特色景观带、沿山生态发展带,重点发展邮轮游艇、海滨旅游、文化创意、康养度假、生态休闲等产业,打造山海旅游特色品牌。加快推进赤石康养休闲谷、小漠湾文化旅游创新小镇、百安渔港等项目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康养度假一站式目的地和深圳商业消费新增长极。(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配合)
(三)特色商街创建行动
8.消费电子特色商街。充分发挥华强北“中国电子第一街”的品牌效应,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吸引消费电子领域创新性企业集聚。联动“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中心”,加快名品名店名街集聚,引进一线消费电子品牌,构建集批发零售于一体的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平台和全球消费电子新品首发地标。(福田区政府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配合)
9.时尚特色商街。发挥深圳产业优势,打造若干个特色商业街。推动珠宝、钟表、眼镜、时装、婚庆等时尚产业资源在水贝汇聚,打造水贝时尚商业街。改造提升横岗眼镜城,打造集高端眼镜研发设计、生产、展示、交易、体验、文化、旅游于一体的时尚之城。实施“百家名店”计划、消费中心建设行动计划,将大浪时尚小镇建设成时尚总部聚集、设计师汇聚、品牌荟萃、活动丰富、消费活跃的时尚产业特色小镇。加快建设光明“时间谷”中瑞法创新特色小镇,引进瑞士和法国企业品牌亚太总部入驻,打造钟表时尚聚集区。(罗湖区政府、龙岗区政府、龙华区政府、光明区政府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配合)
10.滨海风情特色商街。推动太子湾邮轮母港区和海上世界联动发展,建设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为一体的国际滨海特色商街。大力推进大、小梅沙片区升级改造和马峦山区域、大鹏半岛旧村落保护性旅游开发利用,加快环龙岐湾滨海国际旅游度假区、金沙湾国际乐园、大鹏所城旅游区、新大旅游项目等落地建设,打造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东部滨海旅游休闲商街。(南山区政府、盐田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配合)
11.文旅创意商街。以世界之窗、中华民俗文化村、欢乐谷主题公园和华侨城创意文化园等资源为支点,打造商旅文融合发展特色商圈。依托观澜客家文化旅游、匠人手工创意和自然生态资源,建设观澜文化旅游小镇。加快原公明老街特色历史建筑的维修、复原,推进岭南建筑展示馆、华侨文化陈列馆等文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发展多功能特色步行街。(南山区政府、龙华区政府、光明区政府牵头,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配合)
(四)口岸商业带建设行动
12.创建罗湖、沙头角国际旅游消费示范区。加强深港合作,高品质打造集文化旅游、免税购物、现代服务业于一体的罗湖、沙头角国际旅游消费示范区。加强中英街与沙头角口岸、盐田综合保税区联动,拓展进口商品展销、保税延展等消费新业态。(罗湖区政府、盐田区政府牵头,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口岸办、深圳海关配合)
13.构建沿深圳河口岸消费带。推动河套C区与福田保税区联动协同发展。加快皇岗口岸改造重建,打造深港边境购物中心,满足高端消费需求。统筹推动沿一线快速路规划建设、深圳河治理、沿深圳河绿道建设,串联罗湖口岸、文锦渡口岸、莲塘口岸,打造沿深圳河口岸消费带。(福田区政府、罗湖区政府牵头,市商务局、市口岸办、深圳海关配合)
14.打造环深圳湾口岸超级商业走廊。强化环深圳湾陆海口岸联动,推动深圳湾超级总部商业区向周边各口岸区域延伸。加强口岸与慢行交通系统的衔接,加快推进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推动引入地铁13号线,优化深圳湾旅游消费购物交通环境。(南山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口岸办、深圳海关配合)
15.推动离境退税和免税业务发展。合理规划全市离境退税定点商店布局,在现有基础上新增一批离境退税定点商店,探索在机场口岸的基础上逐步拓展离境退税口岸范围。谋划设立市内免税店,建立以市内免税为主、多种免税店载体叠加的新型商业范式。(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口岸办、深圳市税务局、深圳海关)
(五)消费供给提质行动
16.提升消费品供给水平。鼓励消费电子、服装服饰、家具装饰、高端钟表、黄金珠宝、眼镜等企业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提升产品性能、款式设计、工艺水平。落实国家降低进口商品总体税率部署,鼓励大型零售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采购中心、直采基地,扩大需求集中的特色优势产品进口。深入开展供应链创新应用试点,为消费品进口提供一体化综合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深圳市税务局)
17.擦亮“深圳智造”名片。实施“一区一品”行动计划,鼓励各区培育差异化的特色消费名片,打造南山手机、水贝珠宝、横岗眼镜、宝安机器人、坪山新能源汽车、光明钟表、龙华服饰等一批区域制造品牌,从而形成我市独有的消费文化。依托深圳优势产业,培育一批代表深圳水平、彰显深圳特色的“深圳手信”“深圳礼物”“深圳老字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8.打造“全球名品”橱窗。鼓励企业在深布局全球总部、亚太总部、大中华区总部,设立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运营中心,加快建设国际品牌的“重要驻地”。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深设立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品牌首店、旗舰店,打造国内品牌“世界橱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六)消费业态创新行动
19.打造“新零售”发展高地。在现行引导基金政策框架下,按市场化方式设立新零售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智慧零售业态发展。加强与消费领域知名创新型企业对接,引导其在深圳布局新零售项目,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智慧商圈(街)、商店和集市。举办中国(深圳)智慧零售大会,推动成立新零售产业创新联盟,打造若干新零售创新发展平台,支持智慧零售数据服务中心、智慧零售产业服务中心建设。鼓励新零售解决方案提供商发展,促进智慧零售服务商提升建设运营质量。(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20.提升“新消费”引领能级。大力发展主题文化旅游、健康旅游、体育旅游、创意民宿等新兴业态,激发各层级消费需求。结合新会展中心、新艺展中心建设,合理规划商业面积,利用展会带来的巨大客流,实现会展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拉动消费增长。创新太子湾邮轮母港、大鹏新体育海洋运动中心运营,争取开展粤港游艇两地牌照试点。争取设立东部海上进出口岸,谋划建设大鹏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引导会商文体旅联动,鼓励购物中心、大型百货等调整业态布局,形成文化、艺术、教育、餐饮娱乐、体验和零售多业态聚合的新型复合消费业态。(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大鹏新区管委会)
21.推动传统商业创新转型。按照“市区联动、分类施策”的原则,积极推动各类商品市场转型升级,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辐射力和影响力的现代化、多功能专业市场。引导传统商超努力向全渠道平台商、集成服务商、供应链服务商、定制化服务商等转型。加快绿色商场建设,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支持商超企业加强与我市对口扶贫地区的产销对接,推动当地绿色农产品入深销售。(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夜间经济繁荣行动
22.打造一批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商业网点布局和城市管理规定,在全市出台支持夜间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规划新建和改造提升等手段,在每个区打造1-2条“夜间经济示范街区”。针对夜间经济特点,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水电气供给、食品安全、交通等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切实提升服务夜间经济发展的管理保障水平。(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23.举办常态化特色体验活动。对由政府牵头在“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内统一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适当放宽管制。活动举办期间,在不影响交通、环境、秩序的情况下,鼓励沿街商户利用门口街面、附近广场开展推广促销活动。鼓励企业在重大节假日和店庆等节点,结合灯光秀等夜间活动,举办“68小时不打烊”、创意集市等夜间活动。(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24.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模式。结合深圳城市风貌、历史、人文特色和体育活动,在各大商圈策划组织各类体育赛事、演出、展览等品牌文化体育活动。各区政府及相关企业用好滨海旅游资源开展“深圳黄金海岸旅游节”“大鹏国际户外嘉年华”“海上看深圳”“沙滩音乐节”等活动,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模式,延长游客消费时间,挖掘消费潜力。(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八)消费促进推广行动
25.打造“鹏城八月欢乐游购”城市名片。每年八月定期组织“鹏城八月欢乐游购”活动,组织全市各区、各大协会、各大商圈、品牌企业共同参与策划各类活动,利用全媒体资源围绕深圳品牌、深圳制造、深圳服务等开展集中宣传,将其打造成全球知名的旅游购物活动,成为深圳的靓丽名片。制作“深圳消费地图”,在全市重要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宾馆酒店、游客中心以及口岸、机场、高铁等交通枢纽投放。设立“深圳手信(礼物)”精品馆,向消费者推广深圳优势产品和时尚消费理念。(市商务局牵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配合)
26.奏响“游购结合”的城市“变奏曲”。参考国际先进经验,策划一系列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活动和赛事。办好深圳时装周、工业设计大展、国际钟表展、国际珠宝展等时尚领域重点展会,强化“时尚之都”形象。继续办好高交会、文博会等大型国际性活动。进一步扩大中国杯帆船赛、深圳国际马拉松、WTA深圳公开赛、篮球世界杯等高水平国际赛事影响力。办好磨坊深圳百公里、迎春花市等具有深圳特色的品牌活动,让更多海内外消费者关注深圳、了解深圳、向往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九)国际化消费环境营造行动
27.打造国际化商业氛围。实施公共场所国际化标识改造工程,规范设置中英文双语导视标识标牌。在主要商业区和旅游景点建设200个游客服务中心,加快实现商圈、景区(点)、机场、车站、宾馆等主要消费场所免费WiFi全覆盖。在核心商业区推广智能停车引导系统,解决商业集聚区停车难问题。(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8.加强消费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推行“笑脸餐厅”“诚信商户”等公开标识制度,在罗湖东门等核心商圈试点建立商户“诚信联盟”,在重点消费领域打造一批放心消费单位。探索对经营者处理消费者投诉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发布消费维权信用指数。支持社会团体制定达到国际一流标准水平的团体标准,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引导行业组织开展诚信自律等行业信用建设,完善消费者、消费者协会、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多方参与的市场监督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9.完善消费品质量监管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在食品药品、婴幼儿用品等重要商品领域率先构建产品质量全程追溯和风险监控体系,实现产品供应链全程可追溯、可监管。实行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公开制度,加强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的在线披露。健全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强制召回、严重失信企业强制退出机制。鼓励消费者组织、第三方机构通过开展产品质量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等方式进行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0.健全消费者保护机制。畅通和拓宽消费者投诉热线,建立统一、便民、高效的消费申诉和联动处理机制,力争实现投诉全处理、全回访。推动大型商超、品牌连锁、购物中心等具备条件的经营主体实行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依托全市线下游客服务中心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服务体系,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裁决机制,构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司法机关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消费改革攻坚行动
31.破除促消费制度障碍。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逐步进入文化、教育、养老等重点领域。实施“一照多址”“一证多址”“证照分离”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生活性服务业“一区一照”登记注册办法,进一步压缩食品经营许可审核时长,促进连锁经营发展。引导商场商家在商业用地红线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推广促销活动。引导公共空间管理机构加强对无人零售等新业态进社区、进公园、进学校、进医院、进产业园区的支持。(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2.强化消费金融支撑。引导社会资本设立消费领域股权基金、创业基金、产业基金,投向新消费关键领域、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和应用示范项目。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符合消费型经济特征的融资产品,大力发展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等创新型融资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成立消费金融机构,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开发更多适应新消费趋势的消费金融产品。引导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消费型企业贷款的担保支持力度。(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33.探索消费统计创新。研究制定服务消费和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统计分类,完善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广播电视等重点领域服务消费统计监测,研究建立较为全面反映服务消费发展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统计、商务部门消费统计会商机制,协同开展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跟踪分析,提高对消费发展趋势的研判能力和服务能力。(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政策、重点任务。市商务主管部门加快建立完善市区之间、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联动推进机制,构建科学有效、落实有力的工作体系。
(二)做好资金保障。
市财政加大对以上“十大行动”重点项目的支持,在深圳市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中安排资金对相关项目进行资助,具体操作规程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适度调整电子商务、物流、会展、品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产业资金支持范围和重点,更加注重对消费领域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平台的支持;加大消费领域、商贸流通等方向项目储备力度,支持消费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和创新型企业发展。
(三)开展试点示范。
支持有条件的区主动在财政、金融、人才、技术、标准化及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抓好落地实施。
各区、各部门根据发展实际需要,加快研究制定本区域、本领域的具体实施方案,尽早在全市形成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