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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动态

“广东十大消费潜规则” 出炉

    网购维权难、捆绑消费、随意定价、快递变慢递……经过4个月的消费者举报和评选,31日上午,由广东省消委会、羊城晚报和南方电视台共同主办的“2011年广东‘十大消费潜规则’发布会暨消费与民生论坛” 在广州举行,继2009、2010年之后第三度公布了广东“十大消费潜规则”。
  收到2000条线索
  在连续两年发布“广东十大消费潜规则”的基础上,从今年2月开始,广东省消委会联合羊城晚报、南方电视台、金羊网、新浪广东等主流媒体,再次启动对消费潜规则线索的征集和曝光活动。3月以来,羊城晚报、南方电视台更推出“3·15消费潜规则通缉令”系列报道,频频曝光一些行业的消费潜规则,得到广大消费者热烈响应。
  至5月初,活动主办方共收集到包括商业销售、网购、餐饮、汽车等日常消费潜规则线索2000余条,涉及19个行业的70多个方面。对这2000余条线索,省消委会组织羊城晚报等主办单位,联合媒体、各界代表和相关消费维权专家及律师,于5月初评出10条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潜规则。
  新问题占了一半
  今年公布的“十大消费潜规则”,除了涵盖普通消费者日常生活的常见问题外,还重点关注了新时期市民消费的新领域和新热点。在十大消费潜规则中,网购消费(包含团购)、汽车消费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占了一半,如“团购遭遇商家区别对待”、“销售汽车‘捆绑’上牌、保险和配套物品”等;其他潜规则也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比如“快递变慢递,丢失索赔难”就是伴随网络消费兴起快递业出现的新问题。
  另外,一些特殊的尤其是带有隐蔽性的消费潜规则,也是关注重点。譬如,消费者在房屋租赁、办理银行业务、开通电信业务、团购等日常消费中,常常被随意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商家却无法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个人信息被泄露导致消费者经济损失的事时有发生;高速公路拖车公司做的是行政性垄断的“独家生意”,随便开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消费者不得不“挨宰”……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省消委会会长冯湘勇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新消费领域的潜规则占到此次十大潜规则的一半,而打破新领域、新形式的潜规则需要新思路、新方式。冯湘勇介绍说,从前两届公布的“十大消费潜规则”来看,有的已经被打破,说明公布消费潜规则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效果,“只要有利于广大消费者的事情,我们就要一直坚持下去,我们会把挑战消费潜规则这项活动一直坚持下去”。
  2011年广东省十大消费潜规则
  1、超市商品“低价标注高价出售”:以“低价标注”吸引消费者,但实际售价高于标注价格。
  2、网购猫腻多,消费维权难:网购常遇货不对板、以次充好、送货延误等现象,消费者维权却面临取证难、退款难、索赔难等问题。
  3、消费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被随意索取,商家却无法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
  4、特定场所高价消费成常态:机场、电影院、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特定消费区域内,所销售的物品或用餐价格比普通场所高出很多。
  5、销售汽车“捆绑”上牌、保险和配套物品:部分4S店要求购车必须通过该店办理上牌手续、购买保险,或擅自添加相关配套物品强售。
  6、轮胎不列入新车“质保”范围:汽车生产企业把轮胎作为“易损件”,排除在整车质量担保责任范围之外。
  7、团购遭遇商家区别对待:消费者参与团购时虽获得商家一定的价格优惠,但到实际消费时,发现商家相关服务也跟着“缩水”,而团购券过期,团购网站却不予以退款。
  8、消费者购买家电被迫“二次消费”:购买家电,底座、支架、插头、自带管件等必需零配件却需另付款,安装要求超过商家规定的,消费者也需另付款。
  9、高速公路拖车被迫支付高昂费用:高速公路拖车公司随便开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消费者不得不“挨宰”。
  10、快递变“慢递”,丢失索赔难: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赔偿额过低。
 
来源:羊城晚报
 
(编辑:hl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