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7月,广东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906.91亿元,同比增长11.9%,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7%。
一、城镇消费品市场稳步增长,乡村消费品市场增长加快。1-7月,全省城镇消费品市场零售额13931.27亿元,同比增长11.9%,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7.6%;乡村消费品市场零售额1975.64亿元,增长11.8%,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2.0个百分点。
二、批发零售业销售稳中有升,住宿餐饮业经营持续好转。1-7月,全省批发零售业零售额14316.86亿元,增长12.3%。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零售额6613.72亿元,增长16.7%,增幅比上半年加快0.3个百分点。同期,全省住宿餐饮业零售额1590.05亿元,增长7.8%,增幅比上半年加快0.1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零售额597.81亿元,增长5.9%,增幅比上半年加快0.2个百分点。
三、吃、穿、日用等基本生活品销售平稳,汽车、通讯器材销售增长加快。1-7月,全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580.16亿元,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678.65亿元,日用品类零售额244.27亿元,分别增长9.7%、12.4%和13.6%。限额以上汽车类零售额1990.51亿元,增长20.4%,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8.7个百分点;通讯器材类零售额192.45亿元,增长23.6%;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1270.83亿元,增长7.4%;金银珠宝类零售额127.06亿元,下降6.7%。
附注:
1.指标含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