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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政策

2017年1-9月深圳市经济运行简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全市经济稳中向好态势持续发展。

一、主要经济指标稳定增长

(一)经济稳步增长

初步核算并经广东省统计局核定,前三季度全市生产总值15408.62亿元(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同期(下同)增长8.8%,增幅与上半年持平,比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9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3.14亿元,增长25.6%;第二产业增加值5961.57亿元,增长9.3%;第三产业增加值9433.91亿元,增长8.4%。

二三产业结构为38.7:61.2。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580.76亿元,增长4.7%;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270.52亿元,增长0.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477.64亿元,增长8.6%;金融业增加值2298.47亿元,增长7.2%;房地产业增加值1485.49亿元,增长0.7%;其他服务业增加值3308.17亿元,增长15.2%。

(二)工业生产加快发展

前三季度,全市规模以上(下同)工业增加值5680.07亿元,增长9.7%,增幅比上半年加快1.9个百分点,创今年以来最高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达2012年以来同期最大值,高于全国3.0个百分点。其中,股份制企业增长12.3%,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5.2%。

前十行业有八行业正增长。前十大行业增加值4879.77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85.9%。其中,除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金属制品业有所下降外,其他八大行业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前四大行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11.0%,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10.2%,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1%,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24.9%。

工业高端化发展趋势良好。先进制造业(新口径)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分别为3954.42亿元和3675.00亿元,增幅分别为12.6%和12.4%,分别比上半年提高2.4个、2.7个百分点,分别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2.9个、2.7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69.6%和64.7%。

工业百强企业贡献较大。工业百强企业实现增加值3483.86亿元,增长13.7%,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速4.0个百分点,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83.2%,拉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速8.1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61.3%。

(三)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高位增长

前三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3501.98亿元,增长31.1%,增幅分别比上半年和上年同期加快0.5、10.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23.6个百分点。其中,基础设施投资755.63亿元,增长39.5%。房地产开发投资1554.32亿元,增长28.4%,非房地产开发投资1947.66亿元,增长33.4%。

工业和工业技改投资大幅增长。工业投资595.08亿元,增长55.8%,其中工业技术改造投资274.35亿元,增长113.6%;第三产业投资2909.01亿元,增长27.2%。

民间投资占比持续过半。民间投资1828.14亿元,增长33.6%,增幅高于全国27.6个百分点,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52.2%。

商品房屋销售面积457.69万平方米,下降11.4%,降幅比上年同期加深7.2个百分点。

(四)消费市场继续较快增长

前三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42.80亿元,增长9.1%,增幅比上半年回落0.3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高1.3个百分点,创2014年以来同期新高。其中,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3861.78亿元,增长9.4%;住宿和餐饮业481.03亿元,增长6.9%。

前十大商品销售类别中有九类实现正增长。前三季度,全市商品销售总额21969.76亿元,增长11.6%,比上半年回落1.5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高9.0个百分点。其中,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增长48.8%,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26.8%,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17.2%,日用品类增长12.8%,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11.6%,书报杂志类增长7.0%,服装鞋帽针织类增长5.0%,通讯器材类增长1.8%,金银珠宝类增长1.2%,汽车类下降4.7%。

(五)规模以上服务业增势良好

前三季度,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不含金融、房地产开发、批零住餐等行业)实现营业收入5677.80亿元,增长18.6%。

主导产业驱动作用增强。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大主导行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72.50亿元、2148.20亿元和936.90亿元,分别增长19.0%、26.8%和12.1%,拉动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6.5个百分点,合计实现利润总额1476.70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服务业九成以上。

(六)进出口增幅缓慢回升

据海关统计,前三季度全市进出口总额19674.29亿元,增长6.4%,增幅比上半年提高1.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高6.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总额11764.80亿元,增长5.9%,增幅比上半年下降0.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高7.0个百分点;进口总额7909.49亿元,增长7.0%,增幅比上半年提高3.0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高6.3个百分点。

(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本外币存贷款增速有所回落

前三季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82.21亿元,按同口径增长7.2%,增幅比上半年回落5.1个百分点,按自然口径增长2.5%,比上半年回落2.7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7.13亿元,增长24.9%,比上半年回落35.4个百分点。

截止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存款余额66918.81亿元,增长6.4%,增幅比上半年回落4.1个百分点;全市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贷款余额45028.26亿元,增长16.0%,比上半年回落1.8个百分点。

(八)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

前三季度,全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3%。其中,服务价格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1.1%。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持平,衣着价格上涨4.1%,居住价格上涨0.3%,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6%,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1.7%,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2.6%,医疗保健价格上涨6.7%,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1.3%。

(九)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

前三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930.32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305.02元,名义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均低于全国和全省0.3个百分点;实际增速低于全国0.1个百分点,低于全省0.2个百分点。

二、新经济动能不断增强

(一)新增企业增长势头迅猛、贡献显著

前三季度,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51家,占规模以上工业家数的14.3%,实现增加值247.87亿元,增长77.6%;新增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1122家,实现商品销售额3521.00亿元,增长29.9%,高于全市限上16.7个百分点;新增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143家,实现商品销售额217.80亿元,增长43.7%,高于全市限上33.5个百分点;新增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17家,实现营业额3.50亿元,增长46.0%,高于全市限上36.9个百分点;新增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74家,实现营业额9.40亿元,增长8.0%,高于全市限上0.6个百分点;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930家,实现营业收入661.50亿元,增长27.1%,高于全市8.5个百分点。

(二)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

新兴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四大未来产业)保持较好增长势头。前三季度,新兴产业实现增加值6269.66亿元(已剔除行业间交叉重复),增长14.6%,分别高于上半年和上年同期0.7个和3.4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到40.7%。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增加值3029.11亿元,增长12.3%;互联网产业增加值742.01亿元,增长20.9%;新材料产业增加值306.71亿元,增长17.3%;生物产业增加值204.22亿元,增长20.1%;新能源产业增加值474.70亿元,增长14.5%;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463.58亿元,增长15.7%;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1576.08亿元,增长15.1%;海洋产业增加值284.39亿元,增长17.4%;航空航天产业增加值104.74亿元,增长40.2%;生命健康产业增加值64.03亿元,增长13.7%;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增加值425.50亿元,增长17.8%。

新业态中195家供应链企业共创造增加值110.80亿元,增长6.6%,占GDP的0.7%;新增1356家商业企业共创造增加值185.60亿元,增长30.6%,占GDP比重1.2%。

新模式(主要是商业综合体及大个体)创造增加值362.30亿元,增长11.5%,占GDP比重2.4%。其中,城市商业综合体增加值69.20亿元,增长17.0%;大个体增加值293.10亿元,增长10.3%。

总的来看,前三季度全市经济运行稳定增长,主要指标表现良好,为更好地实现全年经济发展预期目标打下良好基础。但也要看到,国内外发展的环境依然错综复杂,经济运行中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下阶段,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全力做好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工作,推动整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附注:

(1)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2012年起,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具体内容请参见国家统计局网站。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 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6)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深圳海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据来源于市财政委; CPI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

(7)其他服务业是第三产业中除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之外的其他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营利性服务业和非营利性服务业。营利性服务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非营利性服务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8)新兴产业之间有交叉重复情况,但新兴产业增加值合计数扣除了重复,因此各产业数据之和大于合计数。

(9)居民消费价格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

(10)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