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和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引领、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绿色低碳发展方向,全力推动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实现了“十三五”的良好开局。
一、主要经济指标走强向好
(一)经济增速位居全省第一
初步核算并经广东省统计局审定,全市生产总值19492.6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下同)增长9.0%,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全省2.3个和1.5个百分点,居全省各地市第一。经济总量持续扩大,继续居内地大中城市第四位,比上年净增近2000亿元,创历年新高。经济增速逐季攀升,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的增速分别为8.4%、8.6%、8.7%和9.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6.29亿元,下降3.7%;第二产业增加值7700.43亿元,增长7.0%;第三产业增加值11785.88亿元,增长10.4%。
二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41.2:58.8调整为2016年的39.5:60.5,三产占GDP比重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首次突破六成。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7190.86亿元,增长6.8%;建筑业增加值525.32亿元,增长9.0%。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2103.05亿元,增长3.7%;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359.36亿元,增长2.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594.81亿元,增长10.0%;金融业增加值2876.89亿元,增长14.6%;房地产业增加值1866.18亿元,下降0.5%;其他服务业增加值3969.46亿元,增长17.2%。
经国家统计局批准,作为研发支出纳入GDP核算方法改革试点城市,2015年深圳研发支出(R&D)未纳入GDP核算498.80亿元。
全市年末常住人口1190.84万人,全市人均生产总值16.74万元,按2016年平均汇率折算为2.52万美元,继续居于全国内地副省级以上城市首位。
(二)固定资产投资突破4000亿元,增幅超过两成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4078.16亿元,增长23.6%,创自1994年以来新高。其中,基础设施投资864.95亿元,增长21.2%,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21.2%;城市更新改造投资682.89亿元,增长19.2%,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16.7%;建安工程投资2550.14亿元,增长19.8%,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62.5%。分产业看,第二产业投资695.47亿元,增长19.1%,其中工业投资691.57亿元,增长17.1%,工业投资中技术改造投资202.93亿元,增长15.3%;第三产业投资3382.56亿元,增长24.6%。
民间投资活跃,共实现投资额2097.16亿元,增长61.5%,高于全国58.3个百分点,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51.4%,比上年提高12.0个百分点。
(三)工业生产支撑增强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199.47亿元,增长7.0%,分别高于全国、全省1.0个、0.3个百分点。其中,通讯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9.3%,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61.0%。
工业高端化发展势头良好,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总量及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均高居全省首位。全市先进制造业增加值5428.39亿元,增长8.5%,增速高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1.5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75.4%;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4762.87亿元,增长9.8%,增速高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2.8个百分点,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6.2%。
(四)消费市场平稳增长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12.76亿元,增长8.1%,其中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4879.32亿元,增长8.2%,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633.44亿元,增长7.6%。商品销售总额24860.15亿元,增长5.8%。其中,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17.5%,日用品类增长15.1 %,汽车类增长12.7%,通讯器材类增长4.9%,服装鞋帽针织类和体育娱乐用品类均增长4.1%。
(五)进出口贸易降幅收窄,出口总额连续24年居全国内地大中城市首位
据海关统计,全市进出口总额26307.01亿元,下降4.4%,较上年收窄3.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总额15680.40亿元,下降4.5%,较上年收窄1.5个百分点,出口规模连续24年居全国内地城市首位;进口总额10626.61亿元,下降4.2%,较上年收窄6.9个百分点。
(六)规模以上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
据调查,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6610.89亿元,增长16.7%,营业利润1317.11亿元,增长23.7%。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1364.70亿元,增长21.5%;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营业收入908.64亿元,增长50.7%;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814.81亿元,增长9.6%。
(七)财政金融形势良好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36.42亿元,增长15.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8.04亿元,增长18.6%。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64407.81亿元,增长11.5%;贷款余额40526.90亿元,增长24.9%。
(八)居民消费价格运行平稳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2.4%,涨幅较上年提升0.2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烟酒类上涨4.4%,衣着类上涨2.7%,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8%,医疗保健类上涨3.8%,交通和通信类下降2.6%,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1.2%,居住类上涨2.9%,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3.3%。
二、新经济动能不断增强
(一)新增企业增添新动力
全年新纳入“四上”单位库企业3522家,入库单位数继续居全省首位,在库单位净增量超过前两年。工业、批发零售业、重点服务业是入库企业的主要行业,其中工业949家,占27.7%;建筑业100家,占2.8%;批发零售业1291家,占37.6 %;住宿餐饮业92家,占2.7%;房地产经营企业80家,占2.3%;重点服务业920家,占26.8 %;投资90家,占2.6%。尤其是一大批具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三新”企业被纳入“四上”单位库,如新入库的供应链企业有近百家,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880亿元;新入库的软件和信息服务入库企业超过300家,年主营业务超过300亿元。
(二)新经济规模占经济总量过半
全年“三新”经济增加值9827.45亿元,占GDP比重50.4%。其中:新产业增加值(已剔重)7847.72亿元,增长10.6%,占GDP比重40.3%。其中,互联网产业767.50亿元,增长15.3%;新材料产业373.40亿元,增长19.6%;生物产业222.36亿元,增长13.4%;新能源产业592.25亿元,增长29.3%;文化创意产业1949.70亿元,增长11.0%;海洋产业382.83亿元;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设备产业486.42亿元,增长20.2%;生命健康产业72.35亿元,增长17.9%。
新业态(主要是房屋租赁业、供应链企业和新增企业)经济增加值1565.53亿元,占GDP的8.0%。其中,房屋租赁业增加值1037.39亿元,供应链企业增加值43.20亿元,新增工业企业增加值230.60亿元,新增商业企业增加值88.20亿元,新增服务业企业增加值160.30亿元。
新模式(主要是商业综合体及大个体) 经济增加值414.20亿元,占GDP的2.1%。其中城市商业综合体78.60亿元,大个体335.60亿元。
总的来看,2016年深圳经济稳中有进、进中向好。深圳以创新强、结构优、速度稳、质量高的发展特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2017年,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城市质量提升年”工作,争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排头兵,推动整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附注:
(1)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2012年起,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具体内容请参见国家统计局网站。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 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6)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深圳海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据来源于市财政委; CPI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
(7)其他服务业是第三产业中除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之外的其他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营利性服务业和非营利性服务业。营利性服务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非营利性服务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8)新兴产业之间有交叉重复情况,但新兴产业增加值合计数扣除了重复,因此各产业数据之和大于合计数。
(9)研发支出纳入GDP核算,为更好地反映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推动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与国际接轨,国家统计局按照联合国等五大国际组织联合颁布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国民账户体系2008》(2008年SNA),改革研发支出核算方法,将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不再作为中间消耗,而是作为固定资本形成处理,将R&D支出纳入GDP核算。深圳作为研发支出纳入GDP核算全国唯一试点城市,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测算思路和方法对深圳市的数据进行了研究、试算。试算结果显示,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2015年深圳市可计入GDP核算的R&D为498.80亿元,占全市R&D经费支出的比重为68.11%。
(10)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