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提出要严格落实连锁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强化违法行为曝光和联合惩戒等工作,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知》指出,部分连锁食品经营企业存在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到位、原料贮存和食品加工制作不规范、环境不整洁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通知》要求涉事门店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发生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事件后要迅速核查,依法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求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依法要对企业食品安全负总责,建立健全覆盖从总部到门店(包括直营、合营、加盟等,下同)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