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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分析

2022年1-6月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7万亿元,同比增长0.9%

上半年,广东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7万亿元,同比增长0.9%。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增长1.6%,餐饮收入下降4.7%。

基本生活及药品类商品保持增长,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中西药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分别增长6.6%、5.9%、5.0%和11.1%。汽车类商品零售额恢复增长,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0.4%,其中,新能源汽车增长150.8%。

新消费业态为消费市场平稳发展提供重要支撑,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增长14.8%。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