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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分析

2022年1-4月全国、广东及省内主要城市社消额消费分析

全国

2022年1—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8142亿元,同比下降0.2%。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124807亿元,增长0.8%。

按消费类型分,1—4月份,商品零售124880亿元,同比增长0.4%;餐饮收入13262亿元,下降5.1%。

按零售业态分,1—4月份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便利店、专业店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3.6%、6.8%、2.5%,百货店、专卖店分别下降8.2%、5.9%。

2022年1—4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38692亿元,同比增长3.3%。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32887亿元,增长5.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3.8%;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用类商品分别增长12.9%、6.3%,穿类下降1.7%。

广东

1—4月,广东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3万亿元,同比下降0.2%。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下降1.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7.6%。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增长0.8%,餐饮收入下降8.5%。

基本生活类和中西药品类商品需求上升,全省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保持较快增长,分别增长6.2%、7.8%、5.1%和9.8%。消费升级类商品零售较快增长,金银珠宝类、通讯器材类、化妆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9.7%、8.9%、5.5%。石油及其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8.3%,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139.4%。

网络零售为全省消费市场平稳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增长14.8%。

广州市:消费市场保持增长

1-4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33.09亿元,同比增长0.3%。新能源汽车实现零售额同比增长88.8%。健康类消费需求畅旺,限额以上中西药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8.5%,增速比1-3月提高3.2个百分点。升级类消费仍是消费市场保持增长的主要支撑,金银珠宝、化妆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1.9%和3.0%。线上消费保持活跃,限额以上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4.4%,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提高至21.1%;限上住宿餐饮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同比增长27.4%,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

佛山: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活跃

1—4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23.24亿元,增长0.6%。其中,商品零售额1119.99亿元,增长0.9%;餐饮收入103.24亿元,下降2.4%。从商品类别看,升级类商品销售较快增长,限额以上单位可穿戴智能设备、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新能源汽车、智能手机零售额分别增长56.9%、227.0%、894.6%、51.2%。受国内成品油零售价年内价格上涨的影响,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增长12.7%。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