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前三季度,广东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762.19亿元,同比增长11.8%,增幅与上半年持平。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9%。
一、城镇消费品市场拉动明显,农村消费品市场日益活跃。前三季度,全省城镇消费品市场零售额18199.73亿元,同比增长11.8%,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7.7%,拉动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4个百分点。农村消费品市场零售额2562.46亿元,增长11.7%,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
二、批发业销售额增长加快,零售业零售额稳中有升。前三季度,全省批发业销售额53191.17亿元,同比增长18.3%,增幅比上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44282.93亿元,增长19.9%,增幅比上半年提高2.0个百分点。同期,全省零售业零售额16595.25亿元,增长13.0%,增幅比上半年加快0.3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零售业零售额7204.66亿元,增长17.6%。
三、住宿餐饮业经营情况继续好转。前三季度,全省住宿业营业额555.81亿元,同比增长7.3%,增幅比上半年加快1.5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373.48亿元,增长6.6%,增幅比上半年加快2.9个百分点。同期,全省餐饮业营业额2237.58亿元,增长9.9%。其中,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678.69亿元,增长8.9%。
四、汽车、通讯器材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石油及制品销售增长乏力,金银珠宝销售下滑。前三季度,全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763.60亿元,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868.41亿元,日用品类零售额329.4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5%、12.7%和16.0%,增幅均比上半年有不同程度提高。限额以上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247.41亿元,增长20.6%,增幅同比提高14.6个百分点。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2577.93亿元,增长19.9%,增幅同比提高5.2个百分点。限额以上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1657.52亿元,同比仅增7.4%。限额以上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168.42亿元,同比下降2.5%,降幅较上半年收窄4.3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