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 邓振宇编辑
2012年上海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87.32亿元,同比增长9%。限额消费品零售总额5293.24亿元,同比增长7.5%。
2012年上海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87.32亿元,其中限额消费品零售总额5293.24亿元,包括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总额4843.26亿元,同比增长7.9%;以及住宿餐饮业449.98亿元,同比增长3.4%。按商品用途划分,穿类商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02.87亿元,同比增长13.3%,增幅最大;其次是用类商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915.4亿元,同比增长8%。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统计范围、数据来源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 统计范围:
1、商品销售总额: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及个体户。
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其它行业附属的批零住餐业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户。
二、指标解释:
1、商品销售总额:指对本企业(个体户)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包括对国(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总额,反映的是批发零售贸易业在国内市场销售的商品以及出口的商品总量。
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和其他行业等,售予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总量。
三、数据来源:
根据《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中相关报表取得,包括《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样本单位调查表》、《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调查表》。
来源:上海市统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