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数字快讯

信息时报:超市自制食品吃得起伤不起

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  编辑:hlh

    保质期不明、标识不规范、卫生不合格……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家乐福一门店将同种三黄鸡分成白条鸡和价格更高的柴鸡出售,还将过期食品经过重新打散再包装更改日期后出售,再次拉响了超市自制食品的卫生安全警钟。而日前,广州市消委会发布2011年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指出,零售(超市)服务已跃居“十大热点投诉行业”的第二位,全年投诉量达10319件,同比增长17%,其中在超市购买了过期、变质的豆制品、腊肠等自制食品成投诉重点。连日来,记者走访广州市内多家大型超市发现,多数超市自制食品存在保质期不明、标识不规范、卫生不合格及涉及疾病治疗夸大宣传等问题。

  熟食迈不过的“4小时槛”
  广州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曾模拟消费者购买方式,在市内7大超市购买共计100批次的即食熟食样品比较试验情况,结果显示整体达标率仅为38.0%,抽检的凉拌豆干、凉拌海带产品无一达标,其中不乏易初莲花、好又多、百佳、沃尔玛等大型超市产品。“按有关规范要求,超市熟食生产出来后展示4小时后没有顾客购买必须做废弃销毁处理。”广州市消委会秘书长李永强表示,这“4小时”是多数超市迈不过的槛。
  在上周末傍晚时分,记者来到百佳正佳店看到,一些卤味、包子糕点、煎炒类色香味俱全,在一半泡着卤水的卤水鸭专柜前,记者问这些卤水鸭是否新鲜,销售人员告知都是当天生产的,早上六点多出炉,但这已经远远超过4小时的限制。而晚上9点临近超市打烊时间,记者在吉之岛广州大道北店看到,一些快餐盒标签上显示包装时间16:50分,已经超过四个小时,但还在打折销售,旁边也没有“超过4小时不能食用”的提示。一群学生模样的年轻人在快餐区挑了又挑,最后看看包装时间还是放弃了。而多数超市工作人员均对“自制熟食4小时必须卖完”这一规定一无所知。
  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会长孙雄表示,熟食除生产出来后必须保持温度60℃以上展示销售外,超市还应每隔1至2个小时对熟食进行检测,看有没有变味,并做好记录。“4小时卖不完废弃很多超市难以做到,能够做到当天卖不完废弃就不错了。”记者走访发现,很多超市没有对熟食进行定时检测。
  政策解读:按有关规范要求,超市熟食生产出来后必须保持温度60℃以上展示销售,展示4小时后没有顾客购买必须做废弃销毁处理;《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则要求,制作好的凉菜应在4小时内销售完毕,并树立指示牌告知消费者选购后尽快食用。

  凉拌菜变成“乱拌菜”
  上周日,记者走访了好又多云景店、乐购广州大道北圣地店的凉拌菜区。这些超市凉拌菜专柜虽设有玻璃门,但“大门”经常敞开,一些顾客经常挑选完后不随手关上柜门,用完了夹子就顺手扔在了拌菜上,另一位顾客拿起来再用,不知不觉中凉拌菜变成了“乱拌菜”。在柜门边上虽贴有“专人销售”提示,价签上均购有“当天生产”字样,但这些提示如同虚设,记者在专柜前站了近半个小时,期间有3位消费者自己动手挑选凉菜,并未见销售人员过来服务。
  临近超市打烊时,记者来到乐购圣地店的凉拌菜区,凉拌青瓜、豆角漂在红辣椒水中,记者表示担忧明天中午能否吃,销售人员表示,只要有冰箱肯定没有问题,而询问她什么时候生产的,竟然说是两天前,“我们这是韩国泡菜做法,不泡几天不入味。”而在好又多云景店,凉菜竟然标榜出可以促进肠消化与吸引的治疗功效。
  对此,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凉拌菜产品主要是菌落总数不合格,他们曾经检测一款“韩国辣菜(海带丝)”,菌落总数超出标准要求1467倍;大肠菌群实测值超出标准要求800倍。
  政策解读:按《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食品微生物项目不合格,一是生产商或经销商对原料把关不严,没有按照生产工艺条件要求进行生产,环境差、工具清洁不彻底,使得细菌很容易繁殖;二是工人在进入生产车间前没有进行消毒,很容易将细菌携带到产品上;三是跟产品的包装密封性不好,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四是跟产品的储藏条件有关。

  熟食标签普遍不提添加剂
  记者走访多家超市发现,普通包装食品、饮料外包装上都有配料表,里面注明了产品所含的添加剂,但超市现做现卖的面点、烤炸制品、卤味、凉菜、腌制食物等各类自制食品,多数没有正规的包装,且外包装上都只有一个打印的标签,有的上面只有名称、价格等,而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食品添加剂则一概不提。
  “台湾‘塑化剂’风波后,更关心食品添加剂,现在超市自制的很多食品配料表中对添加剂只字未提。”经常在公司附近超市解决中餐的刘小姐表示,现在超市里的卤味、烤炸制品等熟食,用了什么材料,怎么制作出来的?食材本身安不安全?对于这些食品的原料、生产时间、地点等信息难以获知。在乐购超市,葵花子健康面包、精楚囟水鸭、现炒粉等超市自制食品,其外包装上只标明了主要原材料如鸭、面粉、大米等,并没有标明配料、食品添加剂等,甚至其冰鲜产品只有品名,连生产日期、保质期都不写;而好又多的豆制品更是只有包装时期,保质期、配料表等信息均欠缺。
  政策解读:《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添加剂、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有业内人士称,面包多数添加有改良剂等,但要全部做到在外包装明细列出执行有难度。

  包装日期即生产日期
  记者走访发现,许多超市自制食品保质期多数为“想当然”,同样的奶黄面包有些超市保质期2天,有些3天。对此,一位工作人员称,“每家超市制作工艺、配料、储存设备也不一样,自然有所差别,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另外,许多超市在自制食品售卖过程中一般用包装日期取代生产日期,超市工作人员都是在称量后,再通过自动打码机打印一张标签,但食物究竟是哪天生产却不得而知。
  记者还发现,在超市自制食品玻璃柜门外常贴有品名标签,生产日期一栏填写着“当天生产”,而这个标签是不经常更换的。曾在超市做过销售员的小张表示,就拿超市自制面包来说,每次只会给部分面包贴标签,其他面包暂时“裸奔”。他说,卖完一批再继续贴下一批,确保顾客买到的永远是“当天生产”。
  政策解读:《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陈列散装食品时应在盛放食品的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超市必须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并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取符合要求的完整标签。

    多元经营留下管理漏洞
    超市的自制食品因能直接上架,损耗少,价钱适中销量大,利润高,已成为超市发展的新亮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超市食品安全调查报告》显示,在全国32家大型连锁超市中,41%的超市自制食品销售额占总销售额比超过5%。记者调查发现,很多超市自营自制食品柜台都有独立的营业执照,但却没有相应的卫生许可证。这从侧面反映出自制食品在监管环节上存在不足。 
    对此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会长孙雄表示,这主要源于各超市自制食品经营方式很多:有的承租给个人或单位;有的是食品公司提供半成品、超市人员进行现场切分加工;还有的是自产自销——多元化经营方式无疑会留下管理漏洞。
  “很多超市对联营商户的食品安全把握能力较弱。”广州市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彭强指出,食品从生产到消费中,要经过两个环节,即生产和流通,而超市自制食品将二者合二为一,很容易形成管理上的“真空”地带;这势必要求超市、联合经营的厂家、承租的个人以及监督部门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共同维护食品质量和安全。
  彭强指出,目前针对超市自制食品有两个规范,一个是卫生部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一个是商务部的《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但均属于行业管理,而非行政管理;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数百种食品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的规定也没有将超市自制食品纳入范围。孙雄则指出,政府有关部门在检测和监督环节脱节,也是自制食品安全问题突显的主要原因。生产环节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由工商部门负责,而超市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检查则是卫生部门的职责了,各环节衔接不尽如人意。

时间:2012-03-21   来源:信息时报   记者:林建敏 
链接:http://informationtimes.dayoo.com/html/2012-03/21/content_16490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