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5日,《广东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实施,广州、东莞市当日在全省率先发出首批试点单位在大型连锁便利店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这标志着我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跨界融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和落地实施。
本次首批试点企业有两家,是“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广东德信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和“广东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春悦林(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提出的“对申请开办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部署要求,省药品监管局在全省范围部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统一规范全省乙类非处方药许可和经营行为,在全国率先探索“大型连锁便利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跨界融合经营模式,创新药品零售经营模式,引领和满足社区居民24小时日常急需用药的多元化需求,推动传统药店向社区健康便利店转型,以“小切口实现为民办实事”,不断提升社区居民购药的便利感和体验感。
当日,省药品监管局在乙类非处方药跨界融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部门要准确把握乙类非处方药跨界融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核心要义。
一是支持和鼓励同一集团大型连锁便利店总部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跨界融合,创新药品零售经营模式,引导消费者消费认知和消费习惯的转变,保障社区居民24小时日常急需用药安全便利。二是推动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审批告知承诺制真正落地生效,书面审核资料符合要求的,当日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三是严格执行“七统一”管理规定,严格规范连锁门店药品购进渠道管理,严防非法药品流入连锁门店。四是开创性地提出连锁总部要建立巡查报告制度,压实连锁总部对连锁门店经营药品质量的管理责任。五是积极配合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疫情及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禁止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连锁门店的疫情防控要求参照便利店行业规范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