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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

2023年1-5月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3万亿元,同比增长8.3%

1-5月,广东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3万亿元,同比增长8.3%,增速比1-4月加快0.8个百分点。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7.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5.9%。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增长5.6%,餐饮收入增长31.7%。

1-5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0.7%,烟酒类增长12.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9.4%,化妆品类增长15.2%,金银珠宝类增长6.0%,书报杂志类增长9.5%,通讯器材类增长12.4%。

1-5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增长15.8%。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