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广东消费品市场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当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9.42亿元,同比增长14.9%。1-4月,全省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30.96亿元,同比增长14.3%。
1、城市市场发展速度加快,农村市场继续保持活力。在国家拉动内需以及家电下乡等利好政策推动下,城乡消费品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增长。4月份全省城市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额851.53亿元,同比增长14.8%,增速比1-3月提高1.3个百分点,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2个百分点;县以下农村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额277.90亿元,同比增长15.3%,增速比1-3月下降0.6个百分点。
2、批零贸易业稳步增长,住宿餐饮业增速较快。4月份全省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额955.46亿元,同比增长14.2%,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1个百分点,其中批发业实现零售额97.24亿元,增长3.4%,零售业实现零售额858.22亿元,增长15.6%。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73.18亿元,增长19.0%,增速比批零贸易业高4.8个百分点,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8个百分点。
3、各区域消费品市场平稳增长,东西两翼增速较快。4月份粤西3市实现零售额104.31亿元,增长18.9%;粤东4市实现零售额113.11亿元,增长16.9%,分别比全省高4.0个和2.0个百分点;珠三角9市实现零售额830.54亿元,增长14.3%;粤北山区5市实现零售额81.46亿元,增长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