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惠州市委市政府继续巩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抢抓“双区”建设机遇,工
业生产持续向好,消费继续复苏,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速,经济总体呈现稳中加固、稳中向好态势。一是工业生产恢复延续,增势较好
1-5月,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753.74亿元,增长26.2%,两年平均增长7.8%,比上月两年平均增速上升0.3个百分点。从行业面看,34个大类行业中,除纺织服装服饰业(-4.2%)增加值同比下降外,其余33个行业均实现同比增长。其中,5个行业增速在50%以上,7个行业增长30%-50%,18个行业增长10%-30%,3个行业增长10%以内。从增加值两年平均增长看,有25个行业实现增长,行业增长面达到73.5%。其中,电子行业增加值增长23.7%,两年平均增长9.5%;石化能源新材料行业增加值增长19.6%,两年平均增长5.7%;生命健康制造业增加值增长6.6%,两年平均增长5.9%。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25%、25%,两年平均增长分别为8.5%、10.6%,分别高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平均增速(7.8%)0.7个百分点、2.8个百分点。
二是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快速增长,投资结构优化
1-5月,固定资产投资1201.43亿元,同比增长32.5%,两年平均增速为16.9%,比上月两年平均增速上升3.9个百分点。工业投资308.65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30.2%,占比自2018年以来首次超30%;增长49.9%,两年平均增速为29%。基础设施投资239.28亿元,增长22.8%,两年平均增速为23.6%,比上月两年平均增速上升10.4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478.66亿元,增长20.2%,两年平均增速为6.7%,比上月两年平均增速上升1.3个百分点。
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31.1%,两年平均增速为34%,其中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投资和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分别增长28.6%、253.9%和2.4%。先进制造业投资增长68.9%,两年平均增速为26.7%,其中装备制造业投资增长63.1%。
三是消费市场恢复性增长,多数商品销售形势良好
1-5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1.20亿元,同比增长25%,两年平均增长2%。其中,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零售额分别增长34.2%、30.2%、108.4%、59.6%。从大宗商品零售额来看,成品油、汽车零售额分别增长23%、50.4%;综合零售企业和家电零售额分别增长32.1%、3.1%。多数商品销售增势良好,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快速增长。1-5月,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13个商品类别同比增速均超过10%;汽车类、文化办公用品、石油及制品类同比增速分别为50.5%、37.1%、27.7%。
1-5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642.3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4.6%,两年平均增长8.9%。商品房销售额779.75亿元,增长73.4%,两年平均增长15.8%。
四是对外贸易形势有所改善
1-5月,全市外贸进出口1092.55亿元,增长32.4%,两年平均增速下降2.5%,比上月两年平均增速上升0.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754.82亿元,增长40.0%,两年平均增速下降1.0%,比上月两年平均增速上升0.4个百分点;进口337.73亿元,增长18.0%,两年平均增速下降5.4%,比上月两年平均增速上升1.5个百分点。
五是金融存、贷款保持较快增长
5月末,金融本外币存款余额7728.60亿元,增长15.0%,两年平均增长10.3%;其中人民币住户存款余额3097.34亿元,增长14.1%,两年平均增长11.5%。金融本外币贷款余额7904.90亿元,增长22.4%,两年平均增长21.7%;其中企(事)业单位中长期贷款2053.99亿元,增长37.2%,两年平均增长35.1%。
六是消费与生产价格均上涨
1-5月,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0.9%。消费品价格同比上涨0.5%。从八大类构成看,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持平,衣着类上涨0.3%,居住类上涨1.2%,生活用品及服务下降0.1%,交通和通信类上涨1.8%,医疗保健类上涨2.3%,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增长1.5%,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2.6%。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上涨3.2%。
总的来看,1-5月经济运行继续稳定恢复,积极因素继续增多。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全球经济复苏和疫情防控仍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基础仍需巩固。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巩固经济恢复增长基础,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快释放内需潜力,着力畅通经济循环,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口径已含R&D支出。
(3)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4)根据最新行业分类标准,第一产业不包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不包含开采辅助活动和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第三产业包含农、林、牧、渔服务业、开采辅助活动和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5)金融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价格指数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用电量数据来源于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