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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签订受让友谊集团100%股权转让协议

2月28日,广百股份发布公告,接到控股股东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百集团”)通知,广百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商资本”)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金控”)于广州市签订正式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由广商资本现金支付383194.79万元受让越秀金控所持有的友谊集团100%股权。本次交易已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批准,友谊集团的资产评估报告也已获得广州市国资委核准。本次交易尚需越秀金控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生效实施。


公告显示,为有效解决上述同业竞争,广百集团承诺:广百集团将促使广商资本在友谊集团的股权过户完成后24个月内,以广百股份认可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履行所需的程序后,启动将其所持有的友谊集团100%股权转让给广百股份的相关事宜,以消除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与广百股份构成的同业竞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