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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广东省第二批离境退税商店名单

9月29日,广东省国税局发布了第二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天河城百货等28家商店成为第二批退税商店。省国税局表示,经过征集和备案,28户企业成为广东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退税商店。今后,广东省国税局将定期更新退税商店名单,并在广东省国税局网站发布。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退税对象包括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其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和消费、离境日离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者随行李托运出境的商品可退税

退税物品的退税率为11%,但退税代理机构需要收取2%手续费,也就是说,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物后,可按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9%的比例金额申请退税。

天河城百货以下门店入围广东省第二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

1、广东天河城百货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8号

2、广东省天河城百货有限公司北京路分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238号1-6层

3、广东省天河城百货有限公司奥体南路分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奥体南路12号花花世界购物中心自编第4期商场1-3层

4、广东省天河城百货有限公司东圃分公司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437号东圃广场天银商贸大厦负一至六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