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有公司的无需办理),网站名称设定;
二、 公司成立,经营范围须增加:商品零售贸易、货物进出口、电子商务或信息技术服务、商品批发贸易;
三、 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同步进行网站名称、域名申请、工信部ICP备案申请办理;
四、 与有资质的“跨境电子商务系统供应商”签订“跨境电子商务B2C或B2B2C 系统”协议,进行“跨境电子商务网上商城系统建设”,进口供应商产品对接;
五、 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在经贸局或商务局办理;
六、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企业经营类别: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申请办理,由系统供应商与检验检疫平台对接;
八、在保税区内有资质的仓储物流企业签订“跨境电子商务合作协议”,由系统供应商与仓储物流企业对接;
九、海关加工贸易科“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申请办理”,由系统供应商与海关系统对接;
十、产品上架调试;
十一、各支付系统接口对接;
十二、正式上线开通。